筆 錄
使用情形
一、86及87建號拍定後點交(111年6月13日查封時發現係無人居住使用,現址原為天秤座西餐廳,86及87建號建物係打通使用,僅有一個出入口,係由86建號建物門口進出(即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75號),屋內堆放雜物,1樓後方與防火巷相通之牆面均敲除,逕與防火巷相通,無後門及水泥牆作內外區隔,1樓天花板有些許鋼筋裸露,二樓天花板有漏水情況。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308-1地號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1年6月13日指界時發現308-1地號土地係為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177號建物(即本件87建號建物)前方之騎樓,為一三角形土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之執行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