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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860號建物現為空屋,與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3段67之2號建物相通,僅有柱子相隔,並無隔間。拍定人應自行回復原狀,請應買人注意。
二、2659建號係增建部分,其中4‧1平方公尺使用鄰地,因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三、依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107年9月18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076038454號函,1860與2659建號為整幢違建,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遭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四、1860、2659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