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宜蘭地方法院110年3月2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
(1)453-2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蘇東北路15號建物坐落其上。
(2)453-4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蘇東北路15之1號建物坐落其上。
(3)453-14地號土地有蘇東北路15之12號建物坐落其上。
(4)453-17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蘇東北路15之12號建物坐落其上。
(5)453-15有蘇東北路15之13號建物坐落其上。
(6)453-16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蘇東北路15之13號建物坐落其上(7)453-20地號土地為空地。
2.本分署111年7月15日現場履勘時,兩間房屋均為空屋,另據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111年8月23日查復:該兩址無人居住。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93年6月18日變更蘇澳擴大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