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11年12月13日查封,1043建號建物現況為空屋、無出租出借、建物有增建、地下室為車庫,車庫由鐵捲門出入、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有社區管理但未繳納管理費。112年1月31日會同地政機關測量上開增建,經地政機關暫編為1547建號。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拍定後建物現況點交。
分第1至11標,分別標價、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本院亦得撤銷。
本件暫編154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為抵押權擔保效力所及,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違章被拆除及被訴請拆屋之風險,且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依1043建號登記謄本所載,其登記建築完成日期為96年1月31日。又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屋況,不得於拍定後主張物之瑕疵。因本件債權人、債務人均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是有投標意願者,可自行先洽銀行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