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241、2948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本院111年7月26日現場查封時,發現4樓頂樓有增建(即2948建號建物),在場鄰居表示已半年未見人進出等語。本院111年8月23日現場履勘時,發現241建號建物內無內梯,無獨立出入口。有2間浴室、1間房間、1間客廳,現場留有若干雜物及客廳有1台冷氣;2948建號建物內有放置廢棄雜物,屋頂部分為木造。臺北市政府警局內湖分局111年10月4日函稱241、2948建號建物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2948建號建物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9月14日函復,違建類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屋頂;違建處理: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評估拆除風險後再行投標。
四、2948建號建物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