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111年1月5日),據在場之債務人代理人稱目前建物出租經營懷寧護理之家使用,另據債權人陳報租約,承租人為城市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租期110‧4‧9至135‧4‧8止,每月租金新台幣10萬元整。另於111年9月28日查封未辦保存登記之五樓部分,與護理之家工作人員確認,五樓為外傭宿舍,地下停車場為公設,屬483建號範圍。惟實際使用狀況,請投標人仍應自行至現場查明注意,上開第三人之租賃關係業經法院以執行命令除去,惟第三人懷寧護理之家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1244建號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