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大門未鎖,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故,拍定點交。
本件下埔段1461地號為下埔段490建號(頭城鎮下埔路31之17號)座落之基地,下埔段1461-11地號為下埔段490建號屋前空地,下埔段1044地號土地為道路,下埔段1461-16、1461-17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臨路旁之空地。下埔段490建號建物內(未使用,沒有電)有未完全裝設完整之電梯乙座(鑑定報告:已包含在鑑估價值在內)。建物為未粉刷之水泥牆,沒有電。現場有31之16、31之17,31之19號三門牌所形成之ㄇ字型同批建築,僅一樓不相通,二、三、四樓相通(債權人稱:應是建築房屋時,便利用之臨時通道)。
鑑定報告書:本件建物位於三和路253巷與下埔路交叉口東北側約80公尺處,臨約5公尺寬之道路(需經同批建案之法空方可通行)(即需經第三人所有之下埔段1461-13地號土地),請應買人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