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使用情形
115、2241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112年1月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楊稱建物目前沒有出租,也沒有自用,係空屋,建物最後方有增建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241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與主建物(115建號建物)內部相通。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12年4月7日函覆稱:2241建號建物係位於防火巷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