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12年3月28日查封,建物深鎖、敲門無人回應、門口張貼出租告示,在場債權人稱該屋現無人居住。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拍定後建物現況點交。
優先承買權: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其債權人、債務人即全體共有人均得參與投標,若買受人非共有人,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執行法院抽籤定之。
依鑑估報告所附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200、200-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惟實際有無異動,仍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為準。
拍定人聲請點交,倘未配合本院點交、遺留物等相關程序者,本院得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