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784-143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社區道路,此部分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二、就724建號建物部分,據在場鎖匠稱門鎖難開,無法開啟,故未能進入履勘,關於屋內有無壁癌、漏水或其他屋況相關事項,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另經函警協查建物使用情形,據債務人及其父親稱,現為債務人與家屬自住使用,且約莫10年前債務人之胞弟曾在屋內二樓房間燒炭自殺身亡,此部分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就建物部分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共同應買。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16,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應買,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三、保證金新台幣:1,144,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標的物第138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含地主可能訴請拆屋還地,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