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784-143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社區道路,此部分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二、就724建號建物部分,據在場鎖匠稱門鎖難開,無法開啟,故未能進入履勘,關於屋內有無壁癌、漏水或其他屋況相關事項,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另經函警協查建物使用情形,據債務人及其父親稱,現為債務人與家屬自住使用,且約莫10年前債務人之胞弟曾在屋內二樓房間燒炭自殺身亡,此部分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就建物部分點交。
本件標的物第138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含地主可能訴請拆屋還地,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