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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點交。
(二)112年12月18日現場查封時,檢視屋內房型為三房一衛,據債權人表示建物自其父(即原所有權人)逝世後,即無人居住,屋內物品為家人留下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83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17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一)本件是分割共有物事件,20751建號之共有人(即債權人及債務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或承受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二人以上之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二)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