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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3233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果子電影有限公司作為公司辦公室使用,無增建情形。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9月13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36961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9月14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64122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112年9月18日北市警松分刑字第1123049921號函覆,該局未建構非自然死亡案件之相關資料庫,系爭建物近十年僅有1件因遺失物案之報案紀錄。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5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