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㈠8543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3月15日現場查封時,據社區經理表示建物由債務人出租他人使用。據債務人陳報與第三人趙○如簽訂之住宅租賃契約書,建物及車位(編號32)租賃期間為112年5月17日起至117年5月16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25,000元,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113年3月21日現況調查結果相同。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36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