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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位於幸福華城社區H棟,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雜物堆置,沒有路可供人走進屋內,無水無電。復經本院函請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查調房屋實際狀況及占有使用情形,據該局函復屋內無人居住,整間堆滿垃圾,無法正常通行。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4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9,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二)。
七、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