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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房屋位於山海觀社區V棟,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雜物堆置,前應有養寵物,無水無電(斷水斷電通知均貼於鐵門上),無人居住。經債權人詢問管委會,該屋配有一平面停車位,位於B2,編號095。復依鑑定報告記載,房屋目前閒置中,部分天花板、牆面、木板隔間,因濕氣之故,有斑駁脫落現象,現場雜亂;另據債權人及管委會提供資料:車位編號地下二層B2-95,然大樓電梯直達B3,無法進入B1及B2。另經本院函請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查調房屋實際狀況及占有使用情形,據該局函覆,該址業已斷水斷電,無人應門,經詢問社區管理中心,該址自111年12月起即未繳管理費,且無法連繫屋主。
二、據地政人員指稱,845地號土地係位於基隆市中正區觀海街25號前道路旁山坡雜木林。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3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78,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前揭停車位部分,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謄本中載明,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暨占用情形等,應買人應查明自理,不得以此爭執,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七、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二)。
八、本件拍賣以標的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