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51507建號、53076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二、112年10月13日現場查封、測量時,第三人蔡⊙文在場稱房屋為其配偶曾⊙玲向債務人承租,有二間房間下大雨會滲水,前方增建為車庫,後方增建供洗衣曬衣使用,均與主建物內部相通。據第三人曾⊙玲陳報租約影本記載,租賃期間自民國90年1月1日起至房屋出售或債務人及其配偶去世,租金每月新臺幣25,000元。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53076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2年11月27日函覆稱:53076建號建物係1樓前、後水平增建違章建築,現況無明確事證可資證明係新增建,且無施工中之情事,將現況拍照存證辦理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即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仟肆佰伍拾參萬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佰玖拾壹萬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