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14年1月9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文昌段725建號建物1、2樓後方及3樓整層有增建。經檢視查封建物目前無人居住,部分家具在現場。1樓後方廚房天花板(木製)坍塌,房屋斷水斷電,壁癌嚴重。
二、114年1月10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725建號建物(地址苗栗市中正路792巷11號)現況為3層樓住家建物,1、2樓部分屋後有增建,3樓整層為增建。該不動產目前無人居住,已斷水斷電,室內有遺留部分家具、家電。另1樓後方廚房木製天花板坍塌,1樓後方部分牆面有壁癌等情形。
三、114年1月16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建物現況為空屋,無第三人占用之情事,又經查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四、依前案(113司執979)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建物維護情況普通,似無居住使用。
五、本件拍賣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如為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又查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