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之兄在場表示,房屋當初是其母所購買,登記在債務人名下,債務 人自89年就無居住於該處,房屋自89年起由債務人之母、兄及其家人居住使用,房屋並無海 砂屋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因房屋於查封前已由第三人合法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 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 不動產交易之特殊情事。而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 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