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2年11月6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金國騰汽車有限公司負責人蔡○桐在場稱係基於租賃契約占有使用多年,債務人承諾租到都更為止,每月租金新臺幣33,000元。113年2月20日現場查封、勘測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樓前及後面有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3年4月23日函覆稱:21903建號建物係位於開放空間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1樓前方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1樓後方經調閱83年航空照片無法判讀,經現場勘查現況材質非屬新穎且未發現有施工中新增違建,依規定先行拍照存證,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查處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7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75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第二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