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撐不住?淡水大都會廣場多個樓層淪法拍

2021-12-24

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r1NxKr
內文節錄:
『法院公告,名統建設因清償票款,該棟建物名下資產法拍,含63個車位,總坪數約2800坪,一拍底價22.8億元,以車位每個200萬元計算,每坪約110萬元,待拍標的目前大多出租中,總租金約50.3萬元。』



淡水站大都會廣場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8號2樓+3樓+地下一層
https://uhomes.com.tw/foreclosure/detail/6126

可以承接這樣金額的案件,市場上幾乎都是以金融業(例如常參與法拍投標的第一金及合庫金)或者大型資產公司為主。
一般對法拍有興趣的民眾,對於這樣高總價物件,猶如看神仙打架只是當個旁觀者。但其實也可以從中窺得一些不點交物件常見的手法。
例如查看法院公告可以發現,建物及車位都已經有訂定約20年租約,另外租金的部分,從一開始的每月178萬5000元自108年5月起調整為每月50萬元。
總結『長租約、低租金』是否在不點交中常常見到。
其實法拍大多因為債務關係被拍賣,也都是非自願售屋,如果屋主想保住自己名下的不動產,常見的便是利用民法第425條也就是投標人害怕的買賣不破租賃,來讓有意願投標的人卻步。

將來進入到法律訴訟的部分,當然委由律師處理。但其實重點就在於『合理』二字,如果你是屋主持有這樣高總價的資產,你願意收租投報以第一拍底價計算只有0.26%嗎?如果第二拍底價再打8折,投報0.32%,第三拍底價再打8折,投報0.4%。如果原本178萬5000元的月租金,用第三拍底價計算投報1.4%,你覺得哪個更『合理』?越不合理的地方,存在虛假的地方機率也越高,這可能都會成為將來法律上攻防的關鍵。

所以,遇到不點交先不用急著打退堂鼓,先觀察那些『不合理』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