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803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債務人陳明美、蔡育廷在場稱現由債務人蔡宛廷經營先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室內有唯一入口進入地下室,門口騎樓之牆壁磁磚剝落,前門天花板有滲水情形,後門防火巷路面高瑜室內地面,故後門處常有滲水情形,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382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經建成地政事務所稱如向其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仍須檢附合法建物證明文件;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防火巷、法定空地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經勘查後,其建築完成時間無法判斷,且其材質非屬新穎,予以拍照存證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4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89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