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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有地鄉村農舍 近二城國小

宜蘭縣頭城鎮頂埔路一段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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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900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123.20
  • 每坪單價
    7.30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11/13 10:0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180萬
聯 絡 人
吳經理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123.20
主 建 坪 數
90.89
附 屬 坪 數
公 設 坪 數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32.31
土 地 坪 數
119.70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台鐵頂埔車站
房 屋 類 型
其他
結   構
RC加強磚造
屋   齡
40
樓 層 別
全棟/2
房 屋 用 途
農舍
會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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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司執字第15696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求償債務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拍定後點交。

使用情形
一、依地政人員指界稱:下埔段128地號土地現況為建物及圍牆占用,尚有屋前後空地,建物門牌為頂埔路一段122號即本件執行標的建物,其出入口即圍牆出入口位於鄰地127地號。依地政人員勘測後稱:本件執行標的建物增建有二樓陽台、頂樓屋突及鴿舍,均無獨立出入口。債務人在場引導入建物勘查,並稱建物自住、無出租、亦無非自然死亡情事,建物油漆脫落、輕微漏水,木質裝潢部分老舊破損,牆壁天花板部份裂痕,有漏水痕跡,內部堆置雜物。另依建物登記謄本所示,建物有部份占用127地號;依土地登記謄本所示,土地內有法定空地,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四、本件建物於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會同警員入內,據其稱係其自行居住,未出租他人使用,於拍定後點交。
五、本標為農舍之投標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者」資格始得投標,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2、前開清單房屋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或其他足證該房屋非農舍之相關資格。3、投標人切結無自用農舍證明書等文件。
六、本標內暫編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與主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七、本標建物及暫編號建物有一部座落段127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佔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並應於拍定、承受或應買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捐之切結書,如未提出,本院得撤銷拍定、承受或應買;另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現場詢問債務人該屋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債務人答:無上開情事,惟是否確有上開情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並斟酌是否投標應買。
十、經本院函詢警局,就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警局訪查附近住戶稱不知本件執行標的無(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惟是否確有上開情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並斟酌是否投標應買。
十一、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十二、本件拍賣標的經查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一項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當事人有優先承買權。
十三、本件標的建物二樓陽台、頂樓屋突及鴿舍為增建(暫編543建號),增建部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又依宜蘭地政測量結果上開增建部分占用127地號土地,遭占用土地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增建部分之占用權源均不明。拍定後,增建部分與上開遭占用地號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十四、拍賣之建物、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十五、本件拍賣建物現況(包括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債權人、警察機關之查報、估價報告、及本院協同員警現場履勘結果,已如本拍賣公告所揭示。系封建物是否仍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嚴重漏水、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應再自行查明(如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管理委員會進一步查詢),或向本院聲請閱覽查封筆錄及其附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00元。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900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123.20
  • 每坪單價
    7.30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11/13 10:0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180萬
聯 絡 人
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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