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㈠10021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12月3日及114年3月25日現場查封、調查時,第三人林○惠在場稱係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使用房屋,依租約影本所載租賃期間自113年3月10日至115年3月10日,租金每月新臺幣17,000元。房屋有二出入口,可從大門入口下樓及後門上樓進入,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6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