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㈠40450建號、41481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民國114年3月19日函覆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41481建號係未登記建物,無獨立出入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4年3月6日函覆稱:41481建號建物係位於陽台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22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45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