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15年1月5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公館鄉石墻段36建號建物一樓前後及頂樓有增建,增建部分建物無獨立出口。第三人即債務人之母林秀英在場稱:建物及增建部分目前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二、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346號地號現況為本件查封建物坐落,查封建物為加強磚造2層樓房(1、3層有增建),目前作為住家使用,屋齡約為33年。
三、本件拍賣建物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點交。又查封建物是否確無重大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0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