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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3年1月1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父親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入內檢視內部情形為:「查封之建物一、二、三樓後方均有增建」,債權人代理人請求就增建部分一併測量查封。
二、113年2月1日債權人來狀陳報使用現況略稱:「債務人父親稱債務人很久沒有回來且無法聯絡,建物現為親人居住,屋內有多處壁癌」等語,請投標人注意。
三、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及函詢兩造、轄區警局、消防局關於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除查無火災受損、相驗案件紀錄外,其餘事項均無法查知。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實際情況不符,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四、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拍定現為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五、不動產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公告應買。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3,872,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75,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拍賣之暫編958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得標人應負擔被建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七、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