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拍賣標的203、204、204-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羅斯福路三段140巷16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 物即2887建號,上開建物現為債務人即共有人陳勝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中,上開建物部分占 用鄰地148、150、151、201、251-1地號合計共面積11.74平方公尺,上開占用情形應由拍定 人自行解決,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2887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整幢違章建築,因係屬83年12月31日以前 之既存違建,前經104年11月13日拍照存證在案,經現場勘查比對前案照片尚無發現搭蓋新 違建,現況材質老舊,故將現況予以拍照存證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嗣後被拆除之危險, 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案件,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公同共 有人外,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