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250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238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09年6月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陳稱2500建號建物由其自住使用。 三、民國108年12月16日現場履勘時發現,238地號土地上有建物(門牌號碼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 1段145巷6弄12號、14號、2弄11號、13號等)。土地上之建物,除2500建號建物外,均不在 拍賣範圍,建物所有人及其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土地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 何不明。 四、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五、23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惟投標時之土地使用分區是否有變更,仍請投標人 投標前自行查明注意。
2500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本件係拍賣4 層樓建物之第1層,請應買人注意。
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民國107年10月17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076042733號函記載,238地 號土地領有66建(港)字第0020號建造執照,惟該建築執照未請領使用執照,其執照已逾 期失效。
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民國109年5月20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093037698號函所附違章建築 處理情形表記載,違建地點: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45巷2弄11號1樓前旁,違建類型: 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其他,項目:其他,處理情形: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 則予以拍照列管。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 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