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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本件標的建物據債務人之母稱,現為債務人自住,無出租或出借他人,一樓客廳有往前增建至與二樓齊長,客廳面積增加,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二、本件查封標的物第3182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屬原建物的增建,得標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
本件使用分區為都市計劃區內,第二種住宅區(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劃),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