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拍定後點交(109年11月25日履勘時,據債務人稱由吉益貿易公司、弘榮有限公司及謝代書事務所基於使用借貸關係占有,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債權人於110年1月19日陳報,據債務人於履勘當日稱謝代書事務所僅登記營業所於此,並未實際於此營業。因吉益貿易有限公司、弘榮有限公司、謝代書事務所之使用借貸關係成立於109年2月24日查封後,故拍定後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3962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31224建號內部相通,且有獨立出口,109年11月25日履勘時發現增建為客廳及房間,目前作為儲藏空間使用。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09年12月29日函覆本標違建類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法定空地;處理情形:案址經調閱83年空照圖似有顯影,復經派員現場勘查,現況材質非屬新穎,且無施工情事,擬予以拍照存證辦理,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續處。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