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現場履勘時,第三人林0來在場稱,其居住於此,該建物原係登記於其名下,嗣後才登記予債務人。屋內飯廳鋼筋祼露、油漆剝落,屋內雜物滿地,有祖先牌位。因係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二、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林榮來稱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不清楚,其餘狀況無。惟因屋內有鋼筋祼露之狀況,可能是海砂屋或有漏水之狀況,請應買人注意。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共設定新臺幣268萬元,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