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20300、2102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1年1月4日、25日現場查封、測量時,發現20300建號建物為空屋,且無水、電可使用,地政人員表示20300建物後方、左方及廁所皆為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無牆壁區隔,後方增建部分屋頂為鐵皮,上開廁所前方之牆壁為鐵皮。債權人及債務人均表示建物左側部分坪數被他人違法侵占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案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21020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1年2月17日函覆稱,21020建號建物係位於法定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經調閱83年航照圖陰影遮蔽,復經現場勘查現況材質非屬新穎且無新違建明確事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辦理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