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2年7月25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系封建物(位於白天鵝花園廣場大廈社區)內無水電,有大量傢俱家電及日用品。社區主委在場稱:「系封建物為★凶宅★。無分管停車位。尚欠很多期數之管理費未繳。」等語。無增、改建。
依據民國112年7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系封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勘估之標的土地屬:住宅區。建物結構:鋼筋混凝土造。屋齡約24年10月。臨街道路寬度:約12公尺。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約40公尺。鄰近碇內國小,生活機能及居住品質尚佳。交通條件佳。非屬原能會網站所示已經發現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從外觀研判,未有海砂屋所造成之明顯混凝土剝落情況,及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情事。」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載。經本院函囑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派員現場訪查,該分局112年8月9日函覆再稱:建物前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等語。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管委會主委、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
拍定後點交7411建號。